金融服务
自从1994年开始,马耳他已经从离岸管辖区改为境内管辖区,并且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高信誉度的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在此期间,它引用了国际最佳立法惯例,同时也是首批与经合组织(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在财政问题上高度一致的世界国家之一。马耳他同时也积极参与了一系列有关制定监管政策以及发展国际最佳惯例的国际论坛,其中包括英联邦、经合组织以及欧盟。
金融服务业被认为是马耳他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马耳他增长最快的产业。马耳他已经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高信誉度并采取严禁监管手段又不失灵活性的司法管辖区,因此为商业参与者确保了一个具有商业魅力的经营环境。
加入欧盟成员国已使马耳他成为金融服务业最具吸引力的司法管辖区。商业参与者在业务经营上除了能从马耳他非常广泛的双重税务宽免网络、高技能多元语言能力的劳动力资源、国家先进电信基础设施以及具有竞争力的低商务运营成本中获得益处外,他们还可以从一系列的财政和其他激励政策以及单一护照制中获益。
事实上马耳他自从欧盟入盟评估以后就已目睹了本国金融服务业的显著提高,特别是在投资业的投资公司、集体投资计划和基金( 零售和专业计划/基金)方面,保险业的专业自保单元公司和保障单元公司方面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后勤操作业务设立方面上的可观利益。
我律师事务所为金融服务经营者提供建议和协助工作,其服务范围包括投资服务公司、集体投资计划、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以及信贷机构等业务项目的设立以及设立之后的持续性服务。我律师事务所根据个案的特定情况环境为客户提供有关最适合其经营的结构建议,并协助其编撰和存档有关获得主管当局颁发的牌照或授权的必要申请。为了确保遵守相应法律,我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合规建议服务。
有关以上内容的进一步详情,敬请浏览我司业务简章 《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