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自保保險公司
馬耳他為設立專業自保業務以及在結合外籍公司稅制監管的經合組織稅制環境下進行保險管理活動的公司提供機遇。專業自保公司在馬耳他法律中被稱為 ‘附屬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為‘AICs’)
附屬保險是指在馬耳他註冊的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且該保險業務風險則由股東或相關擔保方或公司實體承擔。
AICs風險投保的承保人士範圍非常廣泛,其中包括:
- 母公司;
- 聯營或集團公司;
- 包括AIC在內,投保責任包含了從普通公司人員到公司最終受益人級別的人數比率至少需占總人數的51%;
- 擁有AIC主要所有權或利益控制權的個人或實體;以及
- 在特定交易、職業或工業上進行風險投保的交易協會(或組織)、職業協會(或組織)或工業協會(或組織)的成員。
AICs受特定許可簽發條規體系的制約,还受到《保險商業法,1998》和特定規章制度的制約,并且對於AICs來說,這些保險條規與制度还受制於具體更改條例和寬免政策的出台。
最低自有資金
AICs所需的自有資金需時刻持有而不允許被提取商用。
最低自有資金金額應為:
- 普通業務(i)叁佰萬(3,000,000)歐元;或者(ii)貳佰萬( 2,000,000)歐元(附屬保險業務局限於經營許可類別Class 1到9,16到18)
- 長期業務叁佰萬(3,000,000)歐元
- 再保險業務伍拾萬(500,000)歐元(附屬保險業務局限於再保險業務)
償付準備金可由以下内容组成:
- AIC公司註冊股本資金的具體支付金額不得少於公司所需自有資金的50%;
- 儲備金(非技術條文或均衡儲備金);
- 留存收益;
- 優先股本,后償貸款資金和證券(受相應法規限制)。
償付準備金
AIC公司需要時刻持有最低限額的償付準備金。對於普通業務來説,償付準備金的金額要高於基礎保費和索賠保費的計算金額。
對於長期保險業務來説,每個長期業務經營許可下的最低償付準備金的計算公式都不相同。
最低償付準備金需要包含在行政淨資產中。至於資產價值和債權值的評估由相應法規確定。資產價值評估有定性和定量的規定限制。
馬耳他金融服務總局會利用資產評估風險測試確保最低償付準備金達到要求。
技術條款
AIC公司也需要包括數學條款在內的充足技術供應的維護。技術供應必須受到相對資產的扶持。以償付目的分佈的資產需包括技術條款相應資產和股東資產這兩方面。
擔保資金
擔保資金是保險公司需時刻持有的另一項必備資金,並且根據相應規定計算的資金金額需要不得少於最低擔保金額。
自保單元公司
AIC公司可以註冊或轉化成爲 自保單元公司(PCC)。
遷冊
在滿足一定要求條件下,已在馬耳他海外註冊或成立的保險公司(包括AICs)或提供保險管理或保險經紀服務的公司,獲得馬耳他金融服務總局授權之後即可被視爲是在馬耳他註冊的公司或受馬耳他當局監管下經營業務的公司。
同樣地,在滿足一定要求的條件下,馬耳他金融服務總局會授權馬耳他註冊的公司法人實體依據海外國家當地的相應法律法規繼續作為公司法人實體進行當地公司註冊、成立或構成。
稅制
許多財政優惠政策適用於AICs公司。更多詳情敬請關注稅制資訊
此外,根據《印花稅和財產轉移法,1993》的有關規定,相關馬耳他以外保險風險的保險合同沒有印花稅。
在涉及金融工具及國際貿易的交易稅則上可獲得預先稅務裁定。這些稅則制可以申請為五年期,並且可以以五年期為基準進行續延。在任何相關新條例出臺后,該稅制的有效期仍為兩年。